摘要:离婚时要求赔偿损失,需符合法定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应在离婚诉讼中明确提出赔偿请求,收集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赔偿数额。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若协议离婚,也可在协议中约定赔偿事宜。
一、离婚如何要求赔偿损失
离婚时要求赔偿损失,首先要明确法律规定的可以请求赔偿的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1、收集证据
无过错方需要收集能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的证据。比如,对方重婚的证据可以是结婚证、重婚的照片、证人证言等;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可以是租房合同、邻居的证言等;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是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
2、提出赔偿请求
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应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并说明赔偿的具体数额和依据。如果是协议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与对方约定赔偿事宜。
3、法院判决
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对于物质损害赔偿,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进行赔偿;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无过错方所受精神损害的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

二、离婚要求赔偿损失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要求赔偿损失并非随意可以提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存在法定过错行为
如前文所述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五种法定情形。只有对方存在这些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赔偿。
2、过错行为与离婚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最终导致离婚。如果虽然对方有过错行为,但夫妻离婚是因为其他原因,那么无过错方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3、请求权人无过错
只有无过错方才能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4、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离婚要求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什么
离婚要求赔偿损失的范围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遭受的物质损失。比如,因家庭暴力导致无过错方身体受伤,所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因对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导致无过错方财产权益受损的部分。
2、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的补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离婚要求赔偿损失需要符合法定条件、遵循一定的程序,赔偿范围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复杂的问题,比如证据难以收集、赔偿数额难以确定等。如果您在离婚赔偿方面有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