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追尾电动车的赔偿标准需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电动车及人员损伤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具体如下:
赔偿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等证据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若货车负全部责任,需承担电动车方的全部损失;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责任比例分担赔偿,如货车承担70%责任,电动车承担30%责任,货车方就需赔偿电动车方损失的70%。
赔偿项目及标准:
财产损失:包括电动车的维修费用,若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格赔偿同等价值的新车。若电动车上搭载的其他财物受损,也需根据实际价值赔偿。
人身损害:若电动车驾驶人或乘客受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若构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若不幸导致人员死亡,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死亡赔偿金按上述标准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若事故给电动车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如因受伤导致长期心理创伤等,可根据精神损害程度等因素,由法院酌定赔偿金额。
赔偿顺序:先由货车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