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承租人决定不再续租,出租人应依法依规完成合同终止后的各项事宜,以保障自身权益并避免纠纷。
1. 合同状态的确认:租赁关系按期终止
首先,需明确租赁合同因期限届满而自然终止。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合同中关于“租期届满”的条款为准。这与合同中途解除的性质不同,属于正常的合同履行完毕。
2. 核心工作:房屋的验收与返还
这是到期退租环节中最关键的一步。
收回房屋:您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将房屋返还给您,并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状态(考虑正常使用损耗)。
现场验收:双方最好共同到场进行房屋交接。您应仔细检查房屋主体结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并核对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是否已结清。
签署交接文件:验收无误后,双方应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等书面文件,确认交接完成、费用两清。这份文件是避免后续纠纷的重要凭证。
3. 费用结算与押金处理
结算费用:确保承租人已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包括租赁期内可能产生但未付的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
退还押金:在确认房屋无损、各项费用结清后,您应在合理期限内(或按合同约定)将租赁押金全额退还给承租人。若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屋或设施有损坏、有费用拖欠,您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和欠款,但应将扣除项目和金额告知承租人,并退还剩余押金。
4. 特殊情况处理
承租人逾期不搬离:如果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返还房屋,则构成逾期腾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您有权请求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通常可参照原租金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更高标准计算),并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其腾退房屋并赔偿损失。
装饰装修的处理: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如可移动的空调、家具),承租人有权拆除,但拆除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如铺的地板、刷的墙面),如无特别约定,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补偿,您也无需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的交接程序虽不复杂,但细节决定成败。清晰的文件、细致的验收和及时的沟通是避免纠纷的关键。在处理复杂情况,如对损坏赔偿金额有巨大争议或对方拒不搬离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