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效要件
• 主体适格(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应具备与所订合同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不发生效力(对被代理人)。
• 意思表示真实: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影响真实性的情形。
• 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
• 标的确定、可能并合法:合同标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应当是可以确定的、客观上可以实现的,且不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
以上为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亦构成合同生效的基础判断标准。
生效时间与特别生效要件
• 成立即生效为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特别生效情形: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未办理影响生效的,原则上不影响合同中关于报批等义务条款的效力,未履行该义务的一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 当事人可约定附生效条件或附生效期限:条件成就时生效,期限届至时生效;对所附条件或期限的要求(如未来性、不确定性、合法性等)须符合相关规定。
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要约—承诺规则);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合同亦成立。
• 成立与生效的区分:成立侧重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生效侧重法律对合同效力的肯定性评价并使其发生拘束力。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但也存在需批准登记、附条件/附期限等例外。
实务提示
• 审核对方主体资格与授权(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是否有权代理/代表)。
• 明确批准、登记等特别生效要求并预留办理时间,约定报批义务与违约责任。
• 合理设置生效条件/期限,避免将违法或不可能发生的事实设为条件。
• 条款尽量具体、可履行,并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与证据保全机制。
注意:以上为一般法律信息与实务要点,非针对个案的具体法律意见。涉及重大交易或争议,建议咨询执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