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的过失引起火灾可能构成失火罪。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认定失火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行为人有引发火灾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的,比如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在禁火区域违规用火等。
2. 造成了严重后果。这包括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于“重大损失”的标准,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失火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如果是故意放火,则构成放火罪,而不是失火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失火罪的定罪量刑,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火灾造成的损失程度、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事后的补救措施以及认罪态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