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的承担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一般原则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例如,若原告胜诉,被告需承担诉讼费;若双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分担的比例。
调解或撤诉案件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自行负担(通常减半收取)。
特殊情形
离婚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再审案件: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需承担诉讼费;双方均申请再审的,由败诉方承担。
执行案件: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无需申请人预交。
预交与退还
原告需预先交纳诉讼费,但最终承担方由法院判决确定。
若原告胜诉,预交的诉讼费会在判决生效后退还,由败诉方直接向法院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