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在职:
1.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期限及在职状态的合同是重要依据,上面会注明入职时间、合同期限等信息。
2. 工资发放记录:银行工资流水或工资条能显示公司定期发放工资,且工资发放状态正常,可证明在职。
3. 社保缴纳记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处于在职状态。
4. 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上面一般有公司标识及个人信息,可直观证明是该单位员工。
5. 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考勤表、请假审批单等,能反映在单位的出勤情况,证明为单位提供劳动。
6. 工作邮件和通讯记录:与工作相关的邮件往来、即时通讯记录等,若显示仍在参与单位的工作事务,可表明在职。
7. 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明确记载劳动者的姓名、工作岗位、入职时间、在职状态等信息,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8. 同事的证人证言:让知晓工作情况的同事出庭作证,证明与他们一同工作、接受单位管理等情况。
9. 工作成果相关证据:参与的项目文件、与客户的业务往来邮件等,若有单位标识或能体现单位业务内容,也能佐证在职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