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通常遵循以下规定和方式:
1.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 5000 元,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2.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计算较为复杂,具体的扣除标准和计算方式可能会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如果您需要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者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计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