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有以下一些重要规定:
期限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工资待遇: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培训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以上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