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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分手的对象现在在网上起诉我让我给他7千多块钱

#债权债务

2023-10-12 17:23:19

刘童伶

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根据案情陈述,2020年男方在恋爱过程中给女方多次转账,共计金额7000元左右,基于该金额系男方自愿赠与关系,女方可以不予返还。

参考法条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答于 2023-10-12 17: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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