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从事故发生的情况来看,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情形属于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工伤认定 能否享受工伤待遇以及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生活护理等级鉴定以及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都需要以《认定工伤决定书》为依据,建议单位或员工方在工伤认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 工伤认定的前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的首要前提是确认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只有确认单位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才会依据工伤认定标准来确定员工发生事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若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应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特殊情形: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提示: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的材料,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以下为你列举了一些可以帮助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员工花名册; 2.单位向员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3.员工填写的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钉钉打卡记录等); 5.载有员工名字的单位的各种文件(如:含有员工名字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 6.员工代表单位与其它个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如: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签收的快递); 7.员工同事的证言; 8.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9.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10.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的凭证; 11.录音、录像、照片(如:员工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劳动关系事宜的录音;员工在工作时间在单位内上下班的拍照和录像); 12.网络信息(如:单位网页登记的各种公告或消息,或者员工与相关人员的QQ或微信等各种即时聊天信息的记录); 13.手机短信与电话录音(如:员工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往来和电话录音)。 注意: 对于1 —— 6 项,如无法搜集到原件,可以采取复印或拍照等方式留存备用。 (二) 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申请主体 事故发生后,以下主体都可以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即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单位; 2.员工本人或其近亲属; 3.工会组织。 申请时间 1.原则上,工伤认定申请应当由员工所在单位自员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即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2.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即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认定部门 一般是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认定。各地有所不同,具体的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准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表内需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该员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申请表可在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即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2.该员工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 3.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5.医疗机构出具的员工受伤害时的诊断证明书; 6.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事故发生经过的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注意: 由于各地所需工伤认定材料有所不同,这里列举的只是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材料可参考当地社保机构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三) 如果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患职业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解答于 2023-06-18 18:1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