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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修路由各农户出土,其路权归属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路权归属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里修路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农民集体。法规 经营管理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意味着,村里修路的经营管理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法规 路权的具体表现:在村里修路的情况下,虽然各农户可能出土参与了修路,但路的所有权并不因此转移给各农户。路作为公共设施,其使用权归全体村民共有,而所有权和管理权则归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了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管理权。法规 三、结论 综上所述,村里修路由各农户出土,但路权仍归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各农户虽然参与了修路,但并不因此获得路的所有权。路的使用权归全体村民共有,确保了公共设施的共享和公平利用。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解答于 2024-12-09 23:5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