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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人介绍老婆,最后分手了,彩礼钱对方不给

#婚姻家事

2024-09-01 13:23:49

史顺红

山东青凯(西海岸)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需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 第五条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第六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解答于 2024-09-01 13: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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