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物业不公示收支明细,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因此,物业有义务公示收支明细。法规 如果物业不公示收支明细,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物业公司提出要求: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收支明细,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或口头要求。 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如果物业公司拒绝公示收支明细,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要求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公司公示收支明细。 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如果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都未能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比如物业监管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这些部门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管和处罚。 寻求法律途径:如果以上措施都未能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比如起诉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侵犯业主知情权等。 总之,物业不公示收支明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收支明细,并可以采取多种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法条
民法典
解答于 2024-07-24 03: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