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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离婚冷静期还有吗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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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4:34:17

吉林省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离婚冷静期是存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有助于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和家庭的稳定。

一、吉林省离婚冷静期还有吗

吉林省是有离婚冷静期的。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起,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生效,吉林省自然也不例外。

1、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联)》留存联存档。

2、冷静期后的程序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吉林省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吉林省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严格遵循《民法典》及相关婚姻登记规定。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审查发证阶段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吉林省离婚冷静期有什么作用

吉林省设置离婚冷静期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

1、避免冲动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可能因为一时的争吵、矛盾等原因而冲动地提出离婚。离婚冷静期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个缓冲的时间,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选择。

2、维护家庭稳定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的稳定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至关重要。离婚冷静期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离婚,维护家庭的完整和稳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也有着积极的影响。

3、促进理性沟通

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关系,进行理性的沟通和交流。通过沟通,他们可能会更好地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想法,从而解决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修复夫妻关系。

综上所述,吉林省的离婚冷静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存在的,有其具体的流程和重要作用。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离婚冷静期内财产分割问题如何处理、冷静期后一方不配合办理离婚证怎么办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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