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不能领取离婚证。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并发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离婚冷静期能领离婚证吗
在离婚冷静期内是不能领取离婚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
1、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目的
其目的在于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2、领取离婚证的时间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符合规定。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过了多久还能领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在三十日内还能领离婚证。
1、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
依据法律,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的期限内,是双方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有效时间。这三十日是一个较为合理的期限,既给予了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安排领取离婚证的事宜,又保证了离婚程序的相对高效进行。
2、逾期未领的后果
如果超过了这三十日的期限,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若双方仍然想要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所以,双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离婚证领取手续。
三、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有明确的流程。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
3、审查和登记(发证)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了解其相关规定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至关重要。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会遇到诸如离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冷静期内财产分割是否会有变化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的专业律师会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