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企业为了规避经济补偿责任,常用“切香肠式用工”的方式,将劳动者在关联公司之间频繁调动,试图人为中断工龄计算。这类做法不仅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案例回顾
池某自2015年起便一直在某房地产品牌体系下从事销售工作,历经7家关联公司,但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始终未变。直到2022年,他被安排至该品牌旗下的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该公司未经协商擅自调岗降薪,池某提出仲裁并主张经济补偿。
仲裁阶段,公司仅承认池某两年工龄,补偿金“缩水”至三千余元。池某不服,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
各公司之间存在紧密关联;
调岗均为公司安排而非员工自愿;
原单位未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也未支付补偿。
据此,法院依法判定工龄应合并计算为8年11个月,公司需支付池某11万余元经济补偿。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换公司”这一形式手段切断工龄,更不能以此逃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补偿义务。
律师提醒
劳动者如何维权?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工作通知等证据。
遭遇工龄“缩水”、补偿被克扣时,及时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如何合规?
严格遵守劳动法,避免通过关联公司调动规避法律责任。
规范用工、尊重员工权益,才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
结语
“切香肠式用工”看似巧妙,实则难逃法律规制。劳动者遇到类似情况,不必沉默,应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法律不仅是底线,更是保护伞。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