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杜某曾因网恋遭遇网络诈骗,随后便萌生了“报复”之念,执意要让骗子也体验一下被骗的滋味,于是便在网上搜寻骗子踪迹。2024年10月,杜某添加了一名疑似诈骗分子王某的微信,并假装与王某谈情说爱。经过一段时间网聊,杜某取得了王某的信任,二人很快确认了“情侣”关系。有一天,王某委托杜某购买虚拟货币,杜某假装同意并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号给王某。随后,杜某的银行卡便收到了5万元转账,随即杜某将王某微信删除,并将卡内的5万元取现据为己有。经查,该款项系因被害人许某受骗,按照王某的指示打到了杜某的银行卡内。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杜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杜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赃款用于退赔上游犯罪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经社会调查评估,杜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综上,根据杜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