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的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归属、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协商确定的重要事项。合理的财产约定能够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法临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婚姻期间财产约定的相关内容。
一、婚姻期间的财产怎么约定
婚姻期间的财产约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双方能够清晰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和后果,能够独立地进行财产约定相关的决策。约定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一方不能以威胁对方人身安全或者损害对方名誉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财产约定协议。
财产约定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比如,夫妻可以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归一方所有,或者约定双方的工资收入各自管理等。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通过财产约定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财产约定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因口头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双方应当在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对财产约定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明力。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约定内容不明确,导致在离婚或者出现财产纠纷时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
二、婚姻期间财产约定的效力如何
婚姻期间财产约定的效力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方面,只要财产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夫妻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行使财产权利、履行财产义务。例如,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那么一方在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时,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对外效力则相对复杂一些。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那么该约定对第三人具有效力;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那么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但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对外借款,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要使财产约定产生对外效力,夫妻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在实践中,这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书面告知第三人的文件、第三人签字确认知道约定的证明等。如果无法证明第三人知道约定,那么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对外不发生效力。
三、婚姻期间财产约定可以变更吗
婚姻期间财产约定是可以变更的。但变更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变更财产约定也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应当重新进行协商,就变更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原来约定婚后财产共同所有,后来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变更为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变更财产约定同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和生效时间。变更协议也应当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如果原来的财产约定进行了公证,那么变更后的协议也可以考虑进行公证,以增强其证明力。
在变更财产约定时,还需要考虑到可能涉及的第三人利益。如果财产约定的变更可能影响到第三人的权益,如涉及到债务的承担等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第三人,并取得第三人的同意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保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如果夫妻变更财产约定后,一方的债务承担方式发生了变化,应当及时告知债权人,并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方案。否则,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
综上所述,婚姻期间的财产约定需要遵循法律规定,明确具体内容,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具有一定的效力,但在不同情况下效力有所不同,并且约定也可以变更。在进行财产约定、变更约定等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如如何证明第三人知道约定、变更约定时如何保障第三人权益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