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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赠财产?法院:无效!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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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5:54:38

徐洋洋

徐洋洋 律师

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丈夫顾先生与妻子章女士结婚多年。2024年7月,章女士发现顾先生一年之中向第三者曹某某频繁转账,标注“520”、“1314”、“6888”的转账流水高达12万余元,为保全婚姻,章女士私下要求曹某某返还,不料反遭曹某某言语羞辱,章女士一气之下将曹某某诉至法庭,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由曹某某返还款项。曹某某以“不知对方已婚”、“自愿赠与”、“共同生活消费”为由答辩,试图撇清责任,但法律不会保护以破坏他人婚姻为基础的感情投资,最终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扣除合理款项后达成了返还70000元的调解协议。

  2025年5月,章女士偶然间发现,顾先生与曹某某仍有大额资金的转账往来,再一次果断起诉,要求返还后续赠与的39000余元。经查明,章女士第一次起诉后,顾先生为求妻子、情人两边平衡,让曹某某在法庭上和顾女士达成调解协议,待协议中约定的款项到期后由自己偿还,故而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到期后,顾先生再次向曹某某转账39000余元。

  法院审理:案件经法院审理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顾先生和曹某某存在不正当的感情交往,顾先生未经章女士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曹某某,侵犯了章女士的合法权益。顾某某的赠与行为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违背了公序良俗,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认定无效,曹某某应将受赠款项返还给章女士。案件虽结,但感情难续,和所有的小年轻一样,章女士与顾先生也曾一起看星赏月,然而曾经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烂、忠贞不渝到现在的受案通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小甜甜”终究变成了“死对头”,婚姻关系出现严重裂痕。同时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不甘心的曹某某到顾先生工作的地方大闹一场,要求弥补损失,顾先生受此影响丢了工作,顾先生与曹某某的情浓蜜意也终成你怨我怼,一场本该圆满的婚姻演变出这场闹剧,是无奈、是惋惜、还是悔不当初?但终究已尘埃落定。法院在此郑重提醒,婚姻不是随便可以“转账”的感情账户,每一笔情感的支出,都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承诺,维护健康、合法、道德的社会关系,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也提醒那些心存侥幸的“第三者”,通过婚外情获取的财产,终将“竹篮打水一场空”,法律终会将你拉回现实。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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