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元整(¥: .00元),借款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订本合同之时,由甲方通过手机转账或银行卡转账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乙方支付借款利息为 ,乙方应每 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则每逾一日按该 月应收利息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利息,则甲方有权要求提前收回借款及已产生的利息,并按约定的计算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约定诉讼争议解决法院为 人民法院。
四、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五、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