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他们打人只拘十天,我还手就要拘五天?”湖南永州街头,一位摆摊女子被一对夫妻揪住头发拖拽殴打,情急之下她抓住对方头发反击。报警后,打人夫妻被行拘十日,而她也领到五日拘留处罚。女子愤而将公安局告上法庭。道县法院的判决如正道的光:女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撤销处罚!这一判决揭露了一个残酷现实:老百姓最怕的,是挨打时还手反被罚。
“别人打我,我到底能不能还手?”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在现实中却成了无数人的困境。多少普通人面对暴力时缩回想要反抗的手,只因为害怕被扣上“互殴”的帽子,害怕“打赢坐牢,打输住院”?法律的天平,曾长久地偏向“不还手”的人。但近年来,“刑法第二十条”被大众所熟知,刑事层面的正当防卫被激活,“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深入人心。2025年夏天,治安管理层面的正当防卫也终于被法律明确。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新法用一个全新的条款,回应了人们最朴素的正义期待:“第十九条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这短短百字,是我国法律在治安管理层面对“正当防卫”最明确的一次撑腰!它划出了三条关键线:1、正当防卫不违法——挨打时保护自己天经地义,制止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不受处罚!2、过当要罚但必须减轻——除非“打红了眼”明显超出必要(如对方停手仍追打,或小冲突动用致命武器)3、尺度灵活更护人——即使稍有过当,只要情节较轻也可不罚新法废除了原来“各打五十大板”的懒政逻辑!过去,“正当防卫”在治安案件中是模糊地带。一些执法人员为求“息事宁人”,往往把“还手”简单等同于“互殴”,将受害者与施暴者一同处罚。这种处理方式看似高效,实则削弱了公民自卫的天然权利,更变相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反正你还手也要一起罚!永州女子的遭遇并非孤例。有多少人因还击暴力而收到行政处罚?有多少人因害怕“互殴”而忍气吞声?法律本应是弱者的盾牌,却一度成了束缚他们手脚的绳索。
新法要改变的,正是这种“法律不帮老实人”的荒诞局面!它传递的核心信号振聋发聩:法律绝不要求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做“完美受害者”!当拳头袭来,当头发被撕扯,当身体被拖拽,法律明确——人本能的自卫反应是正当的,是值得保护的。它不再苛求你精确计算还击的力度是否“刚刚好”,它允许你在惊恐和疼痛中,用合理的方式保护自己。新法的灵魂在于:谁先动手,谁承担责任!法律的天平开始向正义倾斜。它明确告诉所有人:挑衅者、施暴者必须付出代价;而被迫举起手臂保护自己的人,不应再受二次伤害。明年1月1日,当新法正式施行,每一位执法者都该读懂这背后的深意:惩罚的板子,只能打在先举起的手上;法律保护的锋芒,必须指向无辜的胸膛。永州女子的胜诉,如同穿透乌云的一束光。法院的判决已经为新法精神写下生动注脚——法律不该让防卫者流血又流泪。来源:本文借助deepseek创作,仅供普法参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