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小卢的父母协议离婚了,双方约定小卢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如果工资上涨要增加抚养费,医疗费父母平均分担。但小卢认为父亲并未按双方约定支付抚养费和医疗费,在工资增加时也未提高抚养费标准,所以于2022年诉至法院,请求提高抚养费标准至每月6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每月应增加的抚养费1500元,以及支付医疗费和教育培训费等。
小卢的父亲辩称,自己愿意继续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小卢十八周岁。另外,离婚后,他已再婚,又生育一子。所以不同意增加抚养费。关于医疗费,如小卢可以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他愿意按照协议支付。教育费用已包含在抚养费中,不同意再支付。
法院经审理查明,离婚协议约定如遇男方涨工资,按照工资增加的30%的比例,增加抚养费,该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经核算,小卢父亲的月均收入较离婚时确有提高。综合考量小卢的实际需要、北京市实际生活水平、被告的月均收入及需要负担两名子女的抚养费的情况,法院酌情确定自2021年12月起卢父每月向小卢支付4800元抚养费。2016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小卢主张每月增加1500元抚养费,并未超过对应年度卢父收入增长幅度的30%。关于医疗费和教育费,因证据材料不符合医药费的证据形式、相关医药费并非因重大疾病发生、卢父已按照月均收入的30%标准支付抚养费,未予支持。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本案中,小卢的父母在离婚时通过协议约定每月抚养费的数额为2000元,并说明如遇工资上涨抚养费也要增加,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有效约定。另外,双方离婚至小卢起诉已逾七年,小卢在学业和生活中的实际需要、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均有所提升,且经核算,小卢父亲的月均收入在增长,小卢主张的抚养费数额没有超过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法律的明确规定,故小卢要求提高抚养费的诉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被支持。另外,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本案中,卢父已支付抚养费,而抚养费的内涵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除重大疾病外,小卢另行主张教育费和医疗费缺乏法律依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