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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期开庭,法院不予准许并缺席审判不构成程序违法!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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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 11:27:48

张海龙

张海龙 律师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注意了!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代理人因另案开庭时间冲突申请延期开庭,法院不予准许并缺席审判不构成程序违法!

  民法典权威解读

  2025年07月11日10:03

  福建

  6人

  点击阅读➤(2025版)最高法院已发布司法解释汇编(目录+全文)

  裁判要旨: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对符合该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开庭审理。这表明人民法院对是否延期开庭具有决定权,对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开庭,也可以不延期开庭。本案中,法院在开庭传票中确定的开庭时间与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另案开庭时间冲突,不必然导致当事人不能参加本案诉讼,其可委托或更换新的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在开庭三日前未就当事人提出的延期开庭申请作出回复,视为不同意延期开庭,则当事人应按时到庭,拒不到庭的,法院缺席判决符合民诉法的规定,不构成程序违法。案号:(2018)最高法民申539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某某商业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某某公司

  再审申请人某某商业因与被申请人某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黑民终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某某商业申请再审称,(一)因一审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与某某商业委托代理律师另案开庭时间冲突,某某商业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延期开庭申请,该申请事由属于“正当理由”,一审法院未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无故缺席判决,导致案件事实未查清,侵害了某某商业的诉讼权利。二审法院不予纠正,存在不当。......(略)本院经审查认为,(一)关于一审审理程序是否违法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对符合该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开庭审理。这表明人民法院对是否延期开庭具有决定权,对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开庭,也可以不延期开庭。一审法院在本案开庭传票中确定的开庭时间与某某商业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另案开庭时间冲突,不必然导致某某商业不能参加本案诉讼,该公司可以委托公司职员或者更换新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一审法院在开庭三日前未就某某商业提出的延期开庭申请作出回复,视为不同意延期开庭,则某某商业应当按时到庭,而该公司拒不到庭,一审予以缺席判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的规定,不构成程序违法。本案二审中,某某商业到庭参加了诉讼,充分行使了举证、质证及辩论等诉讼权利,二审法院根据双方举证进行了证据认证和事实查明,未剥夺某某商业的诉讼权利。据此,某某商业以一审程序违法为由申请对本案二审判决启动再审,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略)驳回某某商业的再审申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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