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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究竟是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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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1:05:20

刘达

刘达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所谓彩礼,是指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网友咨询:

  彩礼究竟是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

  律师解答:

  彩礼的归属权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它既可以属于女方父母,也可以属于女方自己。

  如果彩礼是直接交付给女方本人(例如通过银行转账给女方、现金交由女方保管等),且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归父母所有,通常会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归女方自己支配。即便彩礼先交付给女方父母,但若父母随后将彩礼转交给女方(例如作为嫁妆陪送、存入女方账户等),且没有明确表示是“代保管”或“归父母所有”,也可能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最终归属女方。

  如果双方(或男女双方家庭)在婚前明确约定,彩礼是对女方父母养育女儿的“补偿”,且有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此时彩礼可能被认定为女方父母的财产。

  律师补充:

  认定彩礼时,除金钱外,实物也包括在内。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对彩礼特定物的性质、样式、规格、数量和价值,双方当事人能够确定的,且原物存在的,则应当尽量返还原物,这样可以减少矛盾;原物不存在的,按照市场价计算返还现金。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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