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

#婚姻家事

875浏览

2025-07-09 15:57:53

史会涛

史会涛 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一、《民法典》规定的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包括: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认定:

  一、是否存在重大过错行为

  家庭暴力、长期赌博吸毒、重婚等一经查实,大多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证据。但应有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三人作证等完整的证。

  二、是否存在长期分居或恶劣相处模式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须满足两个条件:因“感情不和”而非因工作、上学等客观因素;实质性不共同生活。

  同屋不同床、生活交集频繁,一般不认定为分居。

  三、是否尝试修复关系但无果

  第一次起诉的,法院注重调解义务。调解中表现出愿意修复感情的态度,法院很可能判决不予离婚。如果能证明双方已彻底拒绝沟通,甚至对簿公堂后仍无意维系,这有助于法院认定“调解无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