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应指治愈难度大、治疗费用高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
《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应当暂缓结婚;第10条规定,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母婴保健法》所称指定传染病具体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或者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则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精神病。
《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疾病,或者某种疾病是不是重大疾病,需要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认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