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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借贷生嫌隙 温情调解续情谊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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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7:01:52

李少东

李少东 律师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在日常的经济往来中,亲朋间的民间借贷活动是一种常见现象,因此,产生纠纷以致成诉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南韩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亲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修复了双方之间友谊的裂痕,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被告系关系很好的朋友,被告以经营借款为由,向原告借款共计500,000元,并约定利息。在此期间,被告一直在归还利息,陆续归还原告本金200,000元。

  后被告又向原告借款50,000元,同时出具了借条,确定借款本金为350,000元,并予以宽限期限为1年。被告仅归还了本金100,000元,至今仍剩余250,000元本金未归还,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还款承诺,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故诉至法院。

  满城法院南韩村法庭受理此案后,经了解案情,双方系多年的好友,关系一直很好。为了修复双方之间的关系,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被告,被告表示现在手头很紧,家中有两位亲人还在住院,确实十分困难,能否多宽限一两年。承办法官后与原告进行联系,原告表示时间过长,最多宽限半年,调解陷入了僵局。

  承办法官并未放弃,多次与双方进行联系,以“多年友情”为突破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法理人情双线切入。一方面,向原告陈述被告目前资金的困境,如果出具判决书也无法立即得到款项;另一方面,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向其分析诉讼风险及调解的优势。

  通过不懈沟通,双方态度缓和,法官趁热打铁,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表示宽限被告一年时间,放弃对利息的主张,且降低数额,仅主张200000元。最终,这对昔日好友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握手言和。

  满城法院始终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在厘清法律事实的同时,更注重修复社会关系、传递司法温度。今后,满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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