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接待的咨询中,有三位小伙伴是因为和公司协商解除没谈拢来咨询的,并且都是公司给到了N+1或者还多一点的。之所以没谈拢,是大家都想争取2N或者比较接近2N的金额。
对于大家的想法我是非常能理解的。有的朋友工龄比较长,N+1和2N差距确实比较大;有的朋友工作兢兢业业,裁员被选中心里满是委屈。
听他们的讲述,了解基本情况、被裁原因、公司已经或准备采取的后续动作,分析后续如何应对、可能出现情况及对应的结果,对比各种可能性的利弊。
沟通过后,大家对下一步该怎么做基本都会心中有数。
但在此类咨询中,我从不鼓动大家去硬刚要2N,不是不赞成大家坚决维权,而是公司有足够多的手段让你拿不到2N。比如调岗,待岗。
关于调岗之前写的比较多,今天来聊一下「待岗」。
待岗是很多公司特别喜欢用的一个裁员手段,甚至不惜冒着被认定为“违法待岗”的风险也要用。
协商解除给N+1不走,公司就通知待岗,告知你以后不用来公司上班了,同步取消了打卡和工作权限。第一个月正常发工资,第二个月就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基本都是2000左右。
面对这种情况,员工肯定是要反抗的:发函给公司要求提供劳动条件,补足工资差额。但公司根本就不搭理你。
为了准备后续劳动仲裁的证据,你还不敢不去上班,至少每天上、下班时间得去公司门口拍照取证,证明你来上班了,是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
你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差额,也是有风险的。待岗一定会被认定为违法待岗吗?
即便认定是违法待岗,但毕竟你这段时间没有实际提供劳动,你的绩效工资仲裁委或法院一定能全额支持吗?
如果不支持,工资基数就要被拉低。半年、一年后公司再辞退你,给的2N赔偿金和现在协商解除的N+1相比,哪个钱更多呢?
有的朋友说了,这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提被迫离职!
没错,可以提。
但即便被迫离职被支持了,也只能拿到N的经济补偿,比协商解除公司给的N+1还少1个月的工资呢。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的建议:如果协商解除公司给到N+1及以上的,大家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直接拒绝。哪怕作为谈判的策略,第一次不接受,也要留下后续继续协商的余地。N+1以上不好谈的,也可以尝试争取1、2个月的过渡期,留出找下一份工作的时间。
当然,对于一分不给,直接用待岗逼自离的公司,咱们肯定是不能妥协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