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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脱单未果,能否要回婚介服务费?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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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5:53:37

李少东

李少东 律师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为了尽快找到称心如意的伴侣,很多人都会选择婚恋平台作为交友途径。但与婚介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没能找到心仪结婚对象,能否要求对方退还服务费?近日,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婚介服务合同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婚介公司最终同意退还服务费11万元。

  “包结婚”承诺成空

  急于脱单的杨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花费13万元换来的“包结婚”承诺,最终竟是一场空。2024年2月,从事婚介服务的唐某找到单身已久的杨先生,信誓旦旦地表示能“保证结婚”,但需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成家心切的杨先生当即应允。随后,唐某与同行王某合作,为杨先生介绍了相亲对象王女士。过程中,杨先生先后支付共计13万元的婚介服务费。

  杨先生原以为很快就能收获甜蜜幸福的婚姻,但事与愿违,杨先生与王女士的交往并未修成正果。协商退款无果后,杨先生将唐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全部服务费。

  主动退还促和谐

  受理案件后,承办该案的民一庭熊小宝仔细查阅案卷,梳理案情,

  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沟通。调解过程中,被告唐某坚称已按照约定提供婚介服务,婚姻未成系杨先生自身原因,并表示自己仅收取2万元,剩余服务费均由另一婚介人员王某获得。

  为核实情况,法官随即联系王某进行调查。经过耐心释法明理,王某承认收取了11万元服务费。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愿意各退一步,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唐某与王某共同退还杨某婚介服务费11万元。结案前,二人已主动履行部分退款义务。

  法官提醒:婚姻非赌局,理性择偶方得良缘

  当前,社会生活节奏快,很多人交友范围变窄、面对面交友机会减少,婚恋服务行业顺势发展,成为很多人交友的新选择。婚介服务本应以诚信为本,但部分个人或机构利用当事人急于成家的心理,将婚姻异化为“快餐式交易”,这种行为不仅违背道德,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及禁止借婚姻索取财务规定相悖。

  征婚者需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在寻求婚介服务时,务必保持理性,应选择明码标价、服务透明的正规机构,切勿被脱单的焦虑裹挟,盲目相信各种婚介机构的夸大宣传和承诺。婚姻非赌局,唯有以诚相待、理性抉择,方能收获良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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