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生活中,许多租户遭遇过房东的不合理条款,如押金克扣、维修责任强加或租金随意上调,导致权益受损。这类“霸王条款”不仅违背公平原则,还可能构成违法行为。租户应首先仔细检查租赁合同,确保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第七百二十六条明确指出,因房东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租户无法使用房屋的,租户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解除合同。同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禁止房东不合理扣减押金。
如果遇到问题,建议租户优先与房东友好协商,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协商无效时,可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维权是您的权利,千万莫忍气吞声。如果您正面临类似困扰,请及时联系专业律师,我们将提供个性化法律意见,助您有效维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