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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死亡的,再审案件可以缺席审判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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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 13:50:43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再审案件”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判的案件。

  如果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事实上案件只能在没有被告人出庭的情况下审理。规定对于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程序上的法律依据。

  再审的案件,是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等法定原因而提起的。因此,经过再审后,需要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判决,而不是一律都是判决无罪。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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