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夫妻财产的管理与支配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近年来,随着投资理财的普及,股市成为不少家庭资产配置的选择之一。
网友咨询:
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是否属重大过错?
律师解答:
未经配偶同意进行大额炒股并造成亏损的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可被认定为重大过错,需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若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投入股市并造成严重亏损,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进而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如果只是用少量夫妻共同财产炒股,亏损金额较小,未对家庭经济造成重大影响,通常不构成重大过错。因为在婚姻生活中,一些小额的、合理范围内的投资尝试,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视为正常的家庭理财行为,不宜过度严苛评判。
律师补充:
下列情形属于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
1.重婚:过错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甚至办了酒席,拍了婚纱照,领取结婚证。
2.与他人同居:与第三者居住生活在一起。
3.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半长期用暴力解决问题,语言与身体上的伤害。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不给饭吃、辱骂体罚、长期不给治病等等。
5.其他重大过错。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重婚、与他人同居是出轨的形式,其他方式的出轨会视情节轻重而有可能被纳入重大过错,其他的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行为,还有婚姻无效或婚姻撤销、夫妻一方失踪、夫妻因感情长期分居、婆媳关系长期紧张等都有可能涉嫌婚姻的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