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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哪些情况下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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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4:32:01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犯罪的常见情况有:

  1、借款人在欠有巨额债务的情况下,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向他人借款,致使数额较大的借款客观上无归还可能的。

  2、无偿还能力,多次向多人编造虚假借款理由借取较大款项,无意偿还客观上也无力偿还的。

  3、编造理由借取较大款项用于挥霍,无力偿还,从时间和次数上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故意的。

  4、各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名为借实为骗的涉及较大金额的行为。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宜认定为诈骗罪。欺骗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同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借钱不还”型诈骗,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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