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婚前,通过书面形式对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所有权、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事项作出的约定。
网友咨询:
夫妻财产约定,能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解答:
夫妻财产约定不能排除法院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仅在夫妻双方内部有效,但该约定能否对抗外部债权人,则需要进一步考察。如果夫妻财产约定在债务形成前已经作出,并且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约定的存在,则该约定可能具有对抗效力;反之,如果约定是在债务形成后作出,或债权人不知情,则难以对抗执行。
夫妻一方为案件被执行人时,法院不仅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根据规定可查封、扣押、冻结其与配偶名下的共同财产。被执行人的配偶如果对执行的财产有异议的,可向执行法院申请保留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或者通过执行异议、析产诉讼等程序进行救济。
律师补充: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异议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执行行为违法和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证据材料;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其对执行标的享有合法实体权利的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