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已成立的婚姻缺乏结婚的某个要件,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效力的婚姻归于无效。
网友咨询:
我和前夫结婚半年,后来发现他隐瞒了精神疾病,法院判决撤销婚姻。现在他家要求我退还全部彩礼,包括20万现金和一套金饰。请问这种情况我必须全部返还吗?
律师解答:
彩礼,是指男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向女方家庭支付的财物,通常包括现金、首饰、房产等。在婚姻被撤销的情况下,由于婚姻自始无效,法律上等同于未结婚,因此原则上彩礼应予返还。
若撤销是因男方隐瞒疾病或胁迫,法院可能减少女方的返还比例,甚至判决不返还。若撤销是因女方欺诈(如假结婚骗彩礼),则可能判决全额返还。若彩礼用于购置婚房、共同生活开支,法院可能酌情减少返还金额。若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经济困难,法院可能支持较高比例的返还。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可以申请撤销婚姻有:(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