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手机里有电子钱包、身份证、照片、银行卡等日常生活所需内容和美好回忆。
网友咨询:
我捡到一部苹果手机,主动联系失主后,对方只说声谢谢就想拿走。我花时间精力保管手机,能不能要求给点感谢费?
律师解答:
法律上的遗失物是指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在路上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给该物的主人,及时通知其前来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我们将拾得的遗失物送交给派出所前,等待失主前来领取前,以及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取回前,都需要妥善地对该遗失物进行保管。
法律未规定拾得人对失主享有报酬请求权,但是拾得人可以要求失主支付保管遗失物品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保管费、送还失物差旅费等),以弥补保管遗失物所花费的实际费用。如果拾得人请求的费用明显超出实际、合理的费用,则不受法律支持。如果拾得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失主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高额酬金的,将涉嫌敲诈勒索。
律师补充:
拾到丢失的财物归还失主,不仅是社会的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如果手机价值不菲,那捡手机不还就构成刑事犯罪了,依据刑法目前上的通行的观点,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