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自诉案件范围

#刑事案件

927浏览

2025-04-25 09:34:16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种:

  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侵占案件。

  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有证据证明”,主要是指被害人能够明确提供被告人的身份,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被告人对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

  被害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犯罪的案件,应当向侦查机关报案,由侦查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轻微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故意伤害案(轻伤);

  重婚案;

  遗弃案;

  妨害通信自由案;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以及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