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萱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综合咨询

928浏览

2025-04-21 10:34:53

马晓虹

马晓虹 律师

福建开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萱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经查,北京萱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在某直播平台上,通过其运营的店铺及账号销售“萱妍堂红颜草莓桑葚燃咔果冻”,该果冻为普通食品,无保健品、药品资质。当事人自2024年5月起,从某微信用户处购买跟播服务,为其提供直播间增加人气、互动评论等服务。2024年9月、2024年10月,在当事人直播时,该微信用户先后通过数十个账户在当事人直播间互动评论1500余次,包括“我喝酒夜宵还瘦了7斤,就2盒”“踩过太多坑,没瘦过,吃了你家成功瘦20斤”等话术,以宣传当事人销售的果冻具有减肥效果。该微信用户非“萱妍堂红颜草莓桑葚燃咔果冻”用户,上述评论系虚假用户评价。

  2024年12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条第一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