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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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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4:04:54

刘达

刘达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强奸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自主决定权‌,即妇女自主决定自己的合法性行为的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责任形式为故意,强奸罪的故意内容是,明知自己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妇女性交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妇女的性的自己决定权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补充:

  强奸罪的处罚一般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奸淫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

  (一)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实施奸淫的;

  (二)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奸淫的;

  (三)侵入住宅或者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奸淫的;

  (四)对农村留守女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发育迟滞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的;

  (五)利用其他未成年人诱骗、介绍、胁迫被害人的;

  (六)曾因强奸、猥亵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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