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利用个人信息进行价格歧视、强制推送广告等行为,已成为数字时代的维权痛点。本文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及最新案例,解析公民如何捍卫数据权益。
一、个人信息滥用的典型场景
算法歧视:同一商品,老用户价格高于新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
过度索权:APP强制获取通讯录、定位等无关权限(《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数据泄露:因平台安保漏洞导致个人信息被贩卖,引发诈骗骚扰(《民法典》第1038条)。
二、维权核心法律依据
删除权:用户可要求平台删除非必要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
知情权:平台必须明示收集使用规则,不得默认勾选同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
索赔权:信息泄露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主张赔偿+合理维权费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
三、四步高效维权法
证据固化:
录屏展示不同账号价格差异;
公证网页/APP的隐私政策条款;
保存骚扰短信、推销电话录音。
投诉路径:
向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在线举报;
向工信部12381热线投诉APP违规收集信息;
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大数据杀熟”(最高罚500万元)。
民事诉讼:
向互联网法院在线起诉(全程网络审理);
主张按平台获利或实际损失赔偿(《民法典》第1182条)。
四、高频争议破解指南
“人脸信息滥用”:物业、商店强制刷脸进出的,可起诉侵犯生物识别信息权益(最高法第191号指导案例);
“注销难”:平台设置注销障碍的,向工信部投诉(《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9条);
“个性化广告”:APP必须提供“一键关闭”推荐功能(《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16条)。
律师特别提醒
谨慎授权“用户画像”功能,防止被归类为高消费群体;
使用虚拟号码、临时邮箱注册非必要账户;
定期通过“12321助手”查询个人信息是否被冒用。
数据维权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必修课。若遭遇隐私泄露、算法歧视或恶意弹窗,请立即固定证据并向属地网信部门举报,必要时委托律师发起公益诉讼。法律赋予公民“数字人格权”,与其被动忍受,不如用技术+法律手段重构平台与用户的平等对话。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