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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对方欠债,女方要负责还吗?明白夫妻共同债务的真相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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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4:42:16

张学军

张学军 律师

广东飞博律师事务所

  大家好,咱们今天来聊聊一个可能让大家有点困惑的问题:如果两个人已经分居了,但还没正式离婚,这时候其中一方在外面欠了债,另一方要不要跟着还钱呢?这个问题对于很多已经起诉离婚但还没判下来的朋友来说,特别关心。

  咱们先来说说什么叫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讲,夫妻共同债务就是两个人一起欠下的钱,通常是因为两个人一起生活、一起花销所产生的。比如说,一起买房子、一起买车、一起做生意等等,这些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两个人已经分居了,情况就不同了。分居,意味着两个人已经不再一起生活了,经济上也各过各的。这时候,如果其中一方在外面借了钱,另一方通常是不需要跟着还钱的。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呢?咱们这么想:既然两个人已经分居了,那就不再是夫妻那种亲密的关系了。他借钱干啥,咱们也不知道,也没参与。所以,如果法官问起来,咱们就可以直接说,这笔债咱们不知道,也没同意他借,所以咱们不认。

  法官听了咱们这么说,一般也不会去深入调查这笔债务到底是不是真的,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法律上有个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他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如果咱们不认,那对方就得想办法去证明这笔债是咱们两个人一起欠的。

  你可能会担心,那债主岂不是亏大了?其实,债主在离婚案件里是没办法直接说话的。因为离婚案件是咱们夫妻两个人之间的事,债主是进不来的。那债主怎么办呢?他只能去另外起诉咱们配偶,或者把咱们两个人都告上法庭,那叫民间借贷纠纷。

  在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里,法官才会真正地调查这笔债是不是真实的,给了多少钱,然后这些钱用到了哪里去。这时候,举证责任就在债主那边了。他要拿出所有的银行流水、消费记录,来证明这些钱是咱们配偶借的,而且用到了哪里。咱们呢,就坐在旁边看着,因为咱们不是借钱的一方,所以不需要举证。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明白了:分居期间对方欠的债,咱们大概率是不需要承担的。毕竟咱们已经没在一起生活了,他借钱干啥咱们也不知道。当然啦,这也不是绝对的,具体还得看法官怎么判。但是呢,只要咱们知道了这些法律知识,心里就有了底,到时候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可能有人会问,那分居期间,怎么知道对方有没有在外面借钱呢?这个嘛,确实有点难。但是咱们可以尽量保留一些证据,比如:分居期间的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等,来证明咱们不知道对方借钱的事情。

  另外,如果咱们真的担心对方在外面借钱会连累到自己,也可以在分居期间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分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问题。这样,如果真的发生了债务纠纷,咱们也有一份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的是:遇到这种问题,咱们别慌,先冷静下来,想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然后再想办法应对。记住啊,法律是咱们最好的朋友,它能帮咱们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对这个问题还有疑问或者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来找我咨询,我会尽力帮助大家的。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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