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演出市场愈发火爆,各路明星演唱会密集官宣,再度激起了粉丝们久违的热情。演唱会是歌手在观众前现场表演,用歌声、造型、舞台布置、光影特效等共同呈现的视听盛宴。消费者高价购买演唱会门票,就是想一睹偶像风采。
网友咨询:
演唱会买到“柱子票”应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演唱会市场持续火爆,但舞台设计复杂化、场馆座位差异化带来的“柱子票”“墙根票”纠纷频发。消费者往往面临三重困境:购票时不知情、入场后难举证、维权时缺依据。演唱会买到“柱子票”的:
1、演出开始前30分钟发现问题的,可立即联系现场工作人员调换座位;
2、向文旅部门(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交书面投诉;
3、演唱会门票位置的视线受舞台承重柱不同程度遮挡,会严重影响观看体验,商家没能制定充分的预案,在现场主动为原告调换座位,消除不利影响的服务存在明显瑕疵,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关于退款比例,应当根据瑕疵履行对观众造成的影响大小确定。
律师补充: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录音录像、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观众购买演唱会的门票,仅是支付了观看表演者表演的权利,并未获得转播该表演的授权。所以,只要没有经过表演者或主办方的许可,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现场表演的,都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