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是借款人在偿还借款时支付的借期内超出本金的部分钱款,可以理解为货币在一定时间内的使用费;而逾期利息则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质,是因借款人不按双方约定或合同规定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超期罚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