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2025年最新发布的社会救助政策,低保家庭的认定标准主要涵盖收入、财产、住房及车辆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标准
1.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家庭成员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需低于1650元,该标准综合考虑了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及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2.人均货币财产限制
-一般家庭:人均货币财产需低于39600元(即24个月低保标准)。
-特殊家庭上浮:
-2人及以下家庭:上浮10%,即43560元;
-含未成年人、全日制学生、残疾人或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上浮20%,即47520元。
3.住房与车辆条件
-住房:城镇居民家庭仅允许拥有1套或无房,若有两套则人均建筑面积需低于上年度全市平均;农村家庭除宅基地或统一规划的新村住房外,不得有其他商品住房。
-车辆:家庭成员名下不得有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代步车除外)。
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1.收入与财产标准
-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3300元(即低保标准的2倍)。
-人均货币财产低于59400元(36个月低保标准),并根据家庭结构和成员类型上浮10%-20%,最高达71280元。
-还需考虑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若超出收入比例可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三、其他重要条件
-共同生活要求:家庭成员需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户籍要求:需为上海城镇户籍且连续居住满一定年限(如廉租房申请需户籍满3年)。
-历史行为限制:申请前5年内不得因出售或赠与住房导致住房困难。
四、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
2.审核与公示:街道核查后报上级审批,通过后公示并发放低保金,通常需约1周时间。
3.动态管理:家庭收入或财产变化需主动申报,以调整或终止救助。
五、补充说明
-特殊群体保障:未成年人、学生、残疾人等群体的救助标准按低保的1.3倍执行,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2075元/月。
-豁免政策:就业人员收入中每月870元不计入家庭收入,鼓励有劳动能力者就业。
以上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底。具体政策可咨询上海市民政部门或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引用法条
城市低保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