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现役军人怎么离婚

#婚姻家事

860浏览

2025-03-04 11:11:45

李泳

李泳 律师

上海沪宣律师事务所

  现役军人离婚需遵循特殊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军事法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离婚条件与基本原则

  1.军人配偶提出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原则上须征得军人同意。但若军人存在以下重大过错,配偶可直接起诉离婚,无需军人同意: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长期失踪、严重违背婚姻义务等)。

  2.军人主动提出离婚

  军人本人要求离婚的,需通过部队政治机关审查,并按照军队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具体权限与结婚申请相同。

  二、离婚程序

 (一)协议离婚

  1.申请与审批

  -双方协商一致后,军人需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提交离婚申请,经审核后出具《同意离婚证明》。

  -若双方均为现役军人,需共同向部队提出申请,经调解无效后由上级政治机关批准。

  2.办理离婚登记

  -持部队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

  1.管辖法院

  -非军人配偶起诉的,通常由军人所在地或非军人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双方均为军人的,由军事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流程

  -法院受理后,若军人不同意离婚且无重大过错,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若存在重大过错或调解无效,法院可判决离婚。

  三、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1.财产处理

  -个人财产: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复员费、转业费等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等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法院可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调整。

  2.子女抚养

  -遵循一般抚养原则,哺乳期子女通常由母亲抚养,8岁以上子女需尊重其意愿。

  -军人因职责特殊,若长期无法直接抚养,需协商或由法院综合判定抚养权归属。

  四、注意事项

  1.部队调解程序

  -军人离婚需经过部队政治机关调解,调解无效后方可进入司法程序。

  2.破坏军婚罪

  -若第三者明知对方为军人配偶仍同居或结婚,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涉外离婚

  -涉及军人的涉外离婚需额外审查,确保不违反国家安全规定。

  五、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81条、第1079条;

  -《军队贯彻实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规定》;

  -《刑法》第259条(破坏军婚罪)。

  若需进一步了解财产分割细则或诉讼流程,可参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军队相关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