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和房产产权的区分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所有权归属
-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使用权。
-房产:房产即房子,在合法建造等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建造者或合法取得者所有。如在城市,购买商品房后业主拥有房屋所有权;在农村,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也归农民个人所有。
取得方式
-宅基地:主要通过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如因子女结婚分户、外来人口落户等符合条件申请获得;继受取得如通过继承房屋等方式附带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房产:可通过购买、建设、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
用途限制
-宅基地:用途特定,仅限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不能用于其他商业或非居住用途。
-房产:根据其所在土地性质及规划用途等确定,如住宅用房用于居住,商业用房用于商业经营等。
转让规则
-宅基地:一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转让,且需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房产:城市房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下,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农村房产一般可在本集体组织内符合条件的成员间转让。
权利期限
-宅基地:在符合规定和使用条件下,可长期使用,但遇到集体土地征收等特殊情况可能会被收回。
-房产: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屋存在且符合相关规定,所有权人就拥有相应权利。
登记发证
-宅基地: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确权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部分。
-房产:城市房产由房产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现在多为不动产权证书;农村房屋在符合条件进行登记后,也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确定房屋产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