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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虫技术=合法?小红书胜诉案告诉你红线在哪!

#企业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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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17:09:25

万川

万川 律师

广东邦昊律师事务所

  一、案件全景:一场关于数据主权的攻防战

  2025年1月21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行吟公司诉厦门固乔科技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该案涉及某爬虫软件突破小红书动态加载技术(Dynamic Loading),以每秒50次的频率抓取图文视频数据,累计获取500余万条原创笔记。值得关注的是,法院首次将"动态验证码破解+虚拟设备指纹生成"技术组合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其他妨碍、破坏行为",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万元。

  技术解剖室:

  动态加载技术:平台通过分段加载(Lazy Loading)实现内容按需呈现,需真实用户交互触发

  反制技术链条:

  ①模拟滑动轨迹→②破解Ajax接口加密→③伪造设备ID→④构建分布式代理IP池

  数据清洗模块:通过NLP技术去除水印特征,重组内容结构规避版权监测

  二、法律争议焦点:技术中立的破与立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适用扩张

  法院创造性地将"互联网专条"的适用场景延伸至新型数据抓取行为:

  "强制目标跳转"的实质化解释:通过破解API接口实现数据直连,构成对平台流量的实质性劫持

  "恶意不兼容"的认定突破:被告设置的User-Agent伪装策略导致平台安全系统误判为正常访问

  (二)数据权属的司法确认路径

  判决书首次明确三重权利结构:

  平台方:对衍生数据(用户行为数据、热度排行等)享有财产性权益

  创作者:对原生数据(图文视频内容)享有著作权及数据财产权

  用户:对个人信息数据享有隐私权及携带权

  (三)技术中立的抗辩边界

  被告主张其软件可应用于舆情监测等合法场景,法院采用"主要用途测试法"予以驳回:

  后台数据显示83%用户用于搭建"小红书镜像站"

  软件内置"去水印""批量导出"等明显侵权功能模块

  三、企业合规启示录:构建数据护城河的3×3体系

  (一)技术防护三阶模型

  基础层:部署WAF防火墙+人机验证(如Geetest滑动拼图)

  动态层:实施流量指纹分析+行为生物特征识别

  战略层:建立区块链存证系统+数据指纹追踪技术

  (二)法律应对三叉戟

  刑事报案:针对恶意爬虫可主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民事索赔:通过司法鉴定量化数据价值损失(参考公式:数据价值=获取成本×效用系数×时效因子)

  行政举报:依据《数据安全法》第45条请求网信部门查处

  (三)生态治理三重奏

  用户教育:在《用户协议》中增设"反爬虫协助义务条款"

  行业协作:参与制定《互联网爬虫技术应用自律公约》

  政策推动:建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增设"数据不正当竞争"专款

  四、律师办案手记:穿透式证据体系的构建

  在代理此类案件时,建议采用"四维举证法":

  技术维度:通过司法鉴定固定爬虫攻击特征(如异常请求头、固定时间间隔)

  经济维度:运用回归分析法证明流量下降与爬虫行为的因果关系

  法律维度:制作《反爬虫措施合规性对照表》证明已尽合理防护义务

  行业维度:聘请专家辅助人说明行业通行数据防护标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