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和拘役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期限和依据法律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的一种,而拘留则包括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分别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和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即已经被判定有罪的人。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制,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这体现了不同类型拘留的执行主体差异。
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相对较长。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可延长至30日,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行政拘留的期限则较短,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5.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而拘留的适用则根据不同类型的拘留有所不同。刑事拘留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条例,行政拘留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