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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给女友赠送的贵重物品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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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0:25:40

潘广班

潘广班 律师

贵州云纳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给女友赠送的贵重物品是否可以要回来,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如果赠送贵重物品是以结婚为目的,比如在求婚时赠送的戒指等,可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若最终双方没有结婚,条件未成就,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

  -一般赠与:若是基于普通情谊的一般赠与,比如在情人节、生日等特殊日子赠送的贵重物品,且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赠与物也已交付给女友,通常情况下不能要求返还。

  -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赠与:若存在重大误解,如误将赝品当作真品赠与,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等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贵重物品。

  -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如果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比如为了维持不正当的同居关系而赠与贵重物品,这种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从而可以要求返还。

  此外,主张返还贵重物品时,需要提供充分证据,如购买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赠与物品的价值和性质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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